由於之前公司資欠薪資,於是在此教大家如何書寫存證信函
存證信函這東西, 如果再提起訴訟的時候是具法律效益的
是告知對方 , 你還沒給我錢哦 !!
表示有提醒對方及告知對方 , 這樣就不會在法庭上產生
對方說:我並不知道這件事情!!的情況發生了

存證信函的格式:
http://www.post.gov.tw/post/internet/down/index.jsp?ID=18

到台灣郵政全球資訊網裡/下載專區/存證信函--->可以下載

寫好後列印三張,一張交由郵局寄出,
一張由郵局保管(第三者也有收到)
一張由自己保管

表示這件事,不止我知道,公司知道,也有第三者(郵局)也知道
這樣公司就不能賴皮說他不知道或者沒收到信件

書寫範例: 依照人事時地物來書寫

貴公司(xx企業有限公司)積欠本人(xxx)九十六年四月及五月共兩個月之
薪資未付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廿七條之規定,請於本存證信函送抵之日起三
日內,完全清償積欠本人之薪資共計約新台幣x萬x仟元整,否則本人將依法
向主管機關提出調解或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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